河南中医药大学中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告知办法

2024年12月30日  

河南中医药大学中层领导干部

经济责任告知办法


第一条 加强学校干部监督管理,增强中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意识,规范履行经济责任,更好地服务学校改革发展,依据《教育部经济责任审计规定》(教材〔20162号)、《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审计厅关于推进我省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教财〔202284号)、《河南中医药大学内部审计工作规定》《河南中医药大学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河南中医药大学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制度》(河中医党〔202173号)等有关规章制度,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校在中层领导干部任职后进行经济责任履职告知。中层领导干部提拔或轮岗转任到不同类型正职岗位的,自任职文件下发30个工作日内由学校党委组织部、审计处以书面形式告知应履行的经济责任事项和有关要求,将《中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告知书》送达领导干部本人;已任职但未签订告知书的中层领导干部需要补充签订经济责任告知书。告知书一式三份,由领导干部本人签署后,分别由本人、党委组织部、审计处留存。

第三条 告知对象

(一)各教学院部(书院)、各部门、各单位的正职领导干部;

(二)主持工作1年以上的副职领导干部;

(三)实际负责专项工作的副职领导干部;

(四)学校全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不担任法定代表人但实际行使相应职权的主要领导干部。

第四条 告知内容

(一)履职经济责任主要包括重大经济政策贯彻落实、发展规划和制度措施制定与执行、重点工作制定与执行、重大经济事项决策与执行、内控制度建设与执行、财务管理和经济风险防范、资产管理、以往整改事项落实等方面。

(二)根据学校中层领导干部履职职责,对党政机构、群团组织、直属单位、教学院部(书院)、附属医院及基层党组织中党政正职领导干部分类别告知履职经济责任内容。具体告知内容详见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

第五条 学校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性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对经济责任告知书的告知内容进行适当调整的,调整后,中层领导干部需要重新签订经济责任告知书。

第六条 学校中层领导干部要全面了解经济责任告知内容,准确把握要履行的经济责任,做到守法、守纪、守规、尽责。

第七条 本办法由河南中医药大学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河南中医药大学党政机构、群团组织、直属单位正职经济责任告知书

2.河南中医药大学教学院部(书院)院长经济责任告知书

3.河南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院长经济责任告知书

4.河南中医药大学基层党组织书记经济责任告知书


附件1

河南中医药大学党政机构、群团组织、

直属单位正职经济责任告知书


/部长(主任):

为了使您进一步明确领导干部应当履行和承担的经济责任,现将经济责任的具体内容和经济责任审计的有关要求书面告知。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经济方针政策、决策部署以及教育系统重大财经政策,落实学校党委工作要求和学校财经制度,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依规履职。

二、根据学校发展规划,组织拟订本部门事业发展规划和计划、内控管理制度,按照规定程序获得批准后组织实施。组织拟订和实施年度经费预算方案,管理和保护国有资产,依法合理使用办学资源。

三、遵守学校“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严格执行有关会议议事规则。

四、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规范经济活动行为,防范风险。

五、负责本部门重大经济事项(重要项目、重大专项资金、大额资金使用、重要预算调整等)的执行和效果。

六、加强预算管理。保证本部门所有收支均纳入预算管理、支出按规定的预算范围列支、预算调整履行规定的程序、所有财政项目经费按规定的进度执行。

七、加强财务收支管理。合法合规使用各类票据,保证支出事项真实相关,支出标准不超限额,采购方式、支付方式符合规定。

八、加强资金往来管理。及时归还本部门暂付款,按规定程序进行暂付款核销审批,避免长期挂账。

九、加强资产管理。各类资产要按学校规定及时入账;优化资产配置,合理使用办公空间,加强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发挥资产使用效益,避免长期闲置;严格资产借出管理,定期进行盘点清查,对资产损坏、丢失要及时报告并按规定进行处理,及时更新资产变动信息,及时办理调拨、报废手续并按规定报批报备;加强无形资产管理。

十、加强采购管理。根据实际需求和相关标准编制采购预算,按照规定选择采购方式,做好验收管理,妥善保存相关档案。

十一、加强合同管理。对本部门管理合同内容的合法、合规和效益性负责,并及时归档。

十二、加强对外服务、办学办班等管理。建立相互衔接可供核对的收入管理措施,做到应收尽收、所有收入按规定及时上交财务入账。

十三、加强授权审批和印章管理。通过必要程序和方式明确授权事项、授权额度和被授权人。

十四、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

十五、在经济活动中落实有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遵守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

十六、负责遗留问题和遗留事项的接续处理,负责以往审计、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

十七、国家和上级要求的其他应履行的经济责任。

在您任职期间或离任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学校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教育部经济责任审计规定《河南中医药大学内部审计工作规定》《河南中医药大学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对您任职期间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并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进行评价。审计结果将作为干部考核、任免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本告知书一式三份,请您在阅读本告知书后签字,分别由领导干部本人、党委组织部、审计处留存。



被告知人(签字):




附件2

河南中医药大学学院教学院部(书院)院长

经济责任告知书


教学院部(书院)院长:

为了使您进一步明确领导干部应当履行和承担的经济责任,现将经济责任的具体内容和经济责任审计的有关要求书面告知。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经济方针政策、决策部署以及教育系统重大财经政策,落实学校党委工作要求和学校财经制度,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依规履职。

二、根据学校发展规划,组织拟订教学院部(书院)发展规划和计划、内控管理制度、教学科研改革措施、办学资源配置方案,按照规定程序获得批准后组织实施。组织拟订和实施年度经费预算方案,管理和保护国有资产,依法合理使用办学资源。

三、遵守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坚持科学民主决策。

四、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规范经济活动行为,防范风险。

五、负责教学院部(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执行和效果。

六、负责教学院部(书院)重大经济事项(重要项目、重大专项资金、大额资金使用、重要预算调整等)的执行和效果。

七、加强预算管理。保证教学院部(书院)所有收支均纳入预算管理、支出按规定的预算范围列支、预算调整履行规定的程序、所有财政项目经费按规定的进度执行。

八、加强财务收支管理。合法合规使用各类票据,保证支出事项真实相关,支出标准不超限额,采购方式、支付方式符合规定。

九、加强资金往来管理。及时归还教学院部(书院)暂付款,按规定程序进行暂付款核销审批,避免长期挂账。

十、加强资产管理。各类资产要按学校规定及时入账;优化资产配置,合理规划办学空间,加强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发挥资产使用效益,避免长期闲置;严格资产借出管理,定期进行盘点清查,对资产损坏、丢失要及时报告并按规定进行处理,及时更新资产变动信息,及时办理调拨、报废手续并按规定报批报备。

十一、加强采购管理。根据实际需求和相关标准编制采购预算,按照规定选择采购方式,做好验收管理,妥善保存相关档案。

十二、加强合同管理。对教学院部(书院)管理合同内容的合法、合规和效益性负责,并及时归档。

十三、加强国(境)内外教学、科研和学术交流合作中的重要事项管理。

十四、加强对外服务、办学办班等管理。建立相互衔接可供核对的收入管理措施,做到应收尽收、所有收入按规定及时上交学校财务入账。

十五、加强科研平台、科研团队建设,科研项目、科研经费管理,推进科技成果转化。

十六、加强授权审批和印章管理。通过必要程序和方式明确授权事项、授权额度和被授权人。

十七、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

十八、在经济活动中落实有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遵守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

十九、负责遗留问题和遗留事项的接续处理,负责以往审计、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

二十、国家和上级要求的其他应履行的经济责任。

在您任职期间或离任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学校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教育部经济责任审计规定《河南中医药大学内部审计工作规定》《河南中医药大学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对您任职期间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并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进行评价。审计结果将作为干部考核、任免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本告知书一式三份,请您在阅读本告知书后签字,分别由领导干部本人、党委组织部、审计处留存。



被告知人(签字):


附件3

河南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院长经济责任告知书


医院院长:

为了使您进一步明确领导干部应当履行和承担的经济责任,现将经济责任的具体内容和经济责任审计的有关要求书面告知。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经济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上级主管部门重大财经政策,落实学校党委工作部署和要求,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依规履职,守法经营。

二、根据医院职责和业务范围,组织制定发展战略规划和运营计划,为促进学校事业发展积极贡献。

三、建立健全医院院长办公会制度,完善议事决策规则和程序并严格执行,坚持科学民主决策。

四、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并严格执行。

五、加强重大事项管理。研究决策本单位重要项目、重要投资、经营条件改善和更新改造等有关经济事项,统筹用好专项经费、自有资金及其他各类经济资源,合理配置资产。附属医院的“三重一大”工作等,应实行集体决策,并按规定报学校审批或备案;财务预决算等财务信息应经医院规定的决策机构审议通过后上报相关部门。

六、加强财务收支管理。合法合规使用各类票据,保证支出事项真实相关,支出标准不超限额,采购方式、支付方式符合规定。

七、加强资金往来和债权债务管理。及时清理医院债权债务,做好债权债务核销审批控制,避免长期挂账和损失。

八、加强固定资产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益,保证资产安全完整、保值增值;按规定定期清查盘点,对资产损坏、丢失的要及时报告并按规定进行处理,及时更新资产变动信息,及时办理调拨、报废手续并按规定报批报备。

九、加强无形资产管理,注重无形资产和知识产权保护,合理使用无形资产。

十、加强采购管理。根据实际需求和相关标准编制采购预算,按照规定选择采购方式,做好验收管理,妥善保存相关档案。

十一、加强对外投资管理控制。投资必须经过充分的集体论证,并报经相关部门批准。加强事中监管,确保投资合法、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十二、加强合同管理。对合同内容的合法、合规和效益性负责,并及时归档。

十三、加强对外服务、办学办班等管理。建立相互衔接可供核对的收入管理措施,做到应收尽收。

十四、加强科研平台、科研团队建设,科研项目、科研经费管理,推进科技成果转化。

十五、加强授权审批和印章管理。通过必要程序和方式明确授权事项、授权额度和被授权人。

十六、加强对所属单位监管,保护学校和本单位合法权益。

十七、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

十八、在经济活动中落实有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遵守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

十九、负责前任遗留问题和遗留事项的接续处理,负责以往审计、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

二十、医院党政负责人职责分工中涉及经济责任事项的有关内容。

二十一、国家和上级要求的其他应履行的经济责任。

在您任职期间或离任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学校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河南中医药大学内部审计工作规定》《河南中医药大学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对您任职期间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并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进行评价。审计结果将作为干部考核、任免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本告知书一式三份,请您在阅读本告知书后签字,分别由领导干部本人、党委组织部、审计处留存。



被告知人(签字):


附件4

河南中医药大学基层党组织书记

经济责任告知书


基层党组织书记:

为了使您进一步明确领导干部应当履行和承担的经济责任,现将经济责任的具体内容和经济责任审计的有关要求书面告知。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经济方针政策、决策部署以及教育部重大财经政策,落实学校党委工作要求和学校财经制度,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依规履职。

二、根据学校中心工作、本单位职责,把握基层党组织工作方向和发展规划,促进事业科学发展。审议党建工作规划、年度工作计划、改革举措、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修订等重要事项。

三、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集体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工作机制,规范党政联席会议、党委会制度,完善议事决策规则和程序,并严格执行,坚持科学民主决策。

四、审议和督查基层党组织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督促完善单位内部控制制度。

五、负责本部门(单位)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规划、实施,把好政治关、师德关。

六、负责基层党组织重大经济事项(重要项目、重大专项资金、大额资金使用、重要预算调整等)的决策。

七、加强对所属单位重大经济活动监管。

八、管好用好党组织经费及其他分管负责经费。

九、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

十、严格履行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遵守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

十一、积极推进前任遗留问题和遗留事项的处理,督促以往审计、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

十二、国家和上级要求的其他应履行的经济责任。

在您任职期间或离任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学校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教育部经济责任审计规定《河南中医药大学内部审计工作规定》《河南中医药大学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对您任职期间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并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进行评价。审计结果将作为干部考核、任免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本告知书一式三份,请您在阅读本告知书后签字,分别由领导干部本人、党委组织部、审计处留存。



被告知人(签字):